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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一年!山西整治货车超限超载等行为

发布时间:2016-09-29 11:45:32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自9月21日起全国将同时开展整治货车非法改装、违法超限超载和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输行为的专项行动,山西省也将同步启动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包括治理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非法改装货车的行为,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输的行为。同时,将严厉打击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按照全国的统一要求,山西省自2016年9月21日起,对公路货运车辆,将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来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9月21日10时起,全省所有上路的货运车辆将按照国家新的标准进行检测,源头管理单位、公路超限检测站(点)、交警执勤检查服务站也将严格执行新的标准,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的“双排车”一律不得驶入高速公路,拒不听从劝返的,依法处罚并强制卸载。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省将建立健全治超联合执法机制。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含高速公路匝道入口治超检测点)和具备称重检测条件的公安交警安全服务站,开展联合执法。

按照全国统一要求,这次专项行动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制度。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后,要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记者冷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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